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有关部门、单位起草了《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2日,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hhzltjc_sdfgw@shandong.cn;
2.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河战略推进处,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关于《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纵深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落地,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明确,支持黄河流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建设集防洪、生态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生态走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进黄河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走廊。《关于深入学习贯彻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编制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对于细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任务,提升黄河下游生态系统功能,保障黄河下游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一是明确规划思路。广泛搜集国内外关于大江大河生态廊道建设的规划思路,认真借鉴相关生态廊道建设先进经验做法,赴沿黄9市及省有关部门、单位调研,进一步明确规划范围、框架思路,深化对生态廊道内涵的认识把握。二是加快规划编制。在广泛调研、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起草形成规划初稿。2023年4月4日,召开规划编制座谈会,听取沿黄9市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规划(讨论稿)》的意见建议。根据有关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多次修改完善。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沿黄9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共3个板块、9章。
第一板块为总论。包括前言、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和空间布局。
规划范围为黄河干支流流经的县级行政区。核心区为黄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及向外延伸1000米覆盖的区域,11条一级支流河道管理范围,以及周边重要生态节点。规划期至2030年。
以黄河干流为骨架,以11条一级支流为脉络,以自然保护地、水利风景区等重要生态节点为支撑,构建“一干三段,多支多点”的空间布局。“一干”,即黄河干流生态主廊道。“三段”,即根据黄河山东段自然地理风貌、两岸发展基础,将黄河山东段划分为河田融合生态修复段、河城一体生态景观段、河海联动生态涵养段三大特色区段。“多支”,即11条支流生态次廊道。“多点”,即多处生态功能节点。
第二板块为重点任务。包括贯通近岸绿带、扮靓沿线绿点、优化全域绿网、深化污染治理、打造美丽城乡和强化安全保障6章。
在贯通近岸绿带部分,以沿黄生态主廊道为重点,推进河滩生态涵养带、河堤生态景观带、堤外生态防护带一体保护,填补绿化空白,提高绿化质量,打造沿黄近岸生态安全屏障。在扮靓沿线绿点部分,以廊道串联自然保护地、水利风景区等重要生态节点,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打造生态功能突出的生态靓点。在优化全域绿网部分,依托河流水系、交通干线、县乡道路,串联农田林网、城乡绿地、防护林带,构建覆盖全域的绿色网络。在深化污染治理部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农业、工业、城镇生活和尾矿库污染“3+1”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在打造美丽城乡部分,立足生态优势,培育特色生态空间,整合沿黄文旅资源,统筹廊道建设与城乡发展,提高城乡建设品质,差异化打造富有黄河特色宜居宜业宜游优美城镇、和美乡村。在强化安全保障部分,加强黄河河道、岸线、堤防、河口管控,推进“二级悬河”治理,实施防洪减灾工程,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筑沿黄生态廊道安全屏障。
第三板块为组织实施。提出完善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法治保障、强化督导落实等内容。
《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有关部门、单位起草了《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2日至7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接到反馈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